端午節家家戶戶吃粽子,不少人習慣把吃完的粽葉直接丟進廚餘桶,但其實這樣做可能違規。環境部提醒,粽葉、竹葉及綁粽子的棉繩、粽繩都屬於一般垃圾,若未依規定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許多人認為粽葉屬天然植物材料,可以直接當作廚餘回收,但環境部日前於社群發文表示,粽葉及竹葉纖維粗長且堅韌,不易分解,若進入廚餘處理系統,可能影響設備運作,因此應以一般垃圾方式清運。包裹粽子的棉繩、綁繩及粽繩,也都屬於一般垃圾,不可投入廚餘回收桶。
至於吃不完的糯米、肉類、香菇等粽子餡料,則可依各地規定投入廚餘回收。此外,桃園市環保局也於社群發文表示,端午節常見的艾草、菖蒲應視為一般垃圾處理;立蛋活動後留下的蛋殼則屬堆肥廚餘,須避免與一般垃圾混裝。
金門縣政府的臉書發文則指出,其他常見的長纖維植物皮如甘蔗皮、鳳梨頭、榴槤、椰子殼和竹筍殼等,以及牡蠣殼、貝殼等硬殼類 ,若丟入廚餘桶皆會損壞設備,也應另予妥善分類後再交予清潔隊。
2026/06/19 16:0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8970&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