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藥酒毒三混癱渙!嘉義男摩鐵撿屍傳播妹辯合意 遭重判5年半還害慘兄弟

嘉義黃姓男子2025年8月間與友人前往汽車旅館飲酒作樂,期間透過傳播公司找來小姐陪酒,未料黃男竟趁著被害女子因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又混用威士忌、k他命毒品導致意識不清之際,強行「撿屍」發生性關係,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法官不採信黃男「合意性交」的辯詞,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黃男5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當天上午,待房內其餘友人陸續離開後,黃男與被害女子獨處,黃男曾當場提議性交易,但遭到女子以「去跟幹部講」當場婉拒,隨後女子因精神科藥物與酒精、毒品交互作用,副作用全面發作,逐漸陷入昏睡,黃男見有機可乘,便在未經同意下與其發生性行為。

直到其他傳播小姐返回房間時,驚見被害女子全身赤裸躺在床上,不論如何叫喚、搖晃皆毫無反應,甚至連衣服都無法自行穿好,黃男行徑至此曝光,但黃男在庭審時全盤否認犯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強調女子當時還能回覆手機訊息。

不過法官檢視證人證詞、摩鐵監視器畫面及對話紀錄後,認定被害女子當時精神狀況已持續惡化、毫無意識,回覆訊息僅是短暫的本能反應,且女子事後對性侵過程完全失憶。「去跟幹部講」一詞,也是傳播小姐婉拒客人的常見推託之詞,絕非同意性交易。

合議庭審酌,黃男為滿足私慾,利用被害人意識不清之際進行「撿屍」,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並造成深刻心理創傷,因此判處5年6月徒刑;此外,針對黃男2名友人在偵審期間涉嫌做偽證、意圖包庇偏袒,法官也依法告發,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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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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