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3名前教授,因涉及多起性平事件遭監察院彈劾,彰化縣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通報後分別做出處置。其中張景然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罰3萬元;黃宗堅雖經調查認定涉性侵害,因被害人無意願提告,僅通知主管機關及學校;王智弘則回歸校園調查與處分。然而監察院在彈劾文中直指縣府認定過輕,張景然一案尤其應以「權勢性騷」論處。
張景然:傳騷擾訊息、邀看色情片、求贈內褲
監察院彈劾文指出,張景然擔任彰師大學生心理諮商與輔導中心主任期間,利用專業領域的權勢,向他人傳送性相關騷擾訊息,並於2022至2023年間邀請一名女性共同觀看色情影片、要求對方贈送內褲,經彰師大性平委員會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遭彰化縣政府裁處3萬元,調查期間態度不佳。
黃宗堅:性侵性騷兼要學生開車泡湯伴遊
黃宗堅部分,彰師大調查已認定其涉有性侵害、性騷擾,且不當利用教師權力,要求學生在教學及學術活動中提供開車接送、泡湯、伴遊等私人服務,行為嚴重逾越師生倫理界線。由於被害人無意願提出告訴,縣府僅通知主管機關及學校,校園性平部分回歸校方調查處分。
王智弘:不當眼神凝視、性別歧視、擅自擁抱 共9件性騷成立
王智弘曾擔任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長,彈劾案文指出,彰師大調查認定其對6名學生有不當眼神凝視、對1名學生發表性別歧視言論,且未經學生同意逕行擁抱、碰觸身體,共成立9件性騷擾,全案回歸校園調查與處分。
監察院轟認定過輕:張景然應以權勢性騷論處
對於彰化縣府的處置,監察院在彈劾文中直接提出批評。監察院指出,張景然的被害人均以「老師」稱之,張也明知此一師生關係,卻僅以「事發當時對方是否仍為在學學生」來認定是否具有權勢關係,認定標準過於輕率,其行為已符合性騷法第2條第2項「權勢性騷擾」要件,且嚴重損害教師專業形象與彰師大校譽。
對此,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回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稱「校園性別事件」,須一方為校長、教師或學生,且另一方為學生,並發生於校園內或與校園活動有實質關聯。本案申訴事件發生期間,兩造已無在學師生關係,不符合校園身分定義,因此難認屬校園性別事件。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2026/06/18 17:0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852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