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開罰好市多200萬元莓果案鬧烏龍。對此,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18日坦承局處內控沒做好,除道歉也承諾會檢討改進,自己已向市長盧秀燕自請處分。(温予菱攝)
台中市政府開罰好市多200萬元莓果案,不過承辦人員卻出烏龍,不知應由局處向法院提出上訴,導致上訴過一天才發現,讓200萬罰單裁定撤銷確定。對此,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18日坦承局處內控沒做好,除向大眾道歉之外,也會檢討改進,自己已向市長盧秀燕自請處分,強調未來會對政府列管案件嚴格監控,另也與台中市法制局研議另一次開罰。
曾梓展說,好市多莓果案發生在前年,主要由高雄市政府開罰700多萬元,而當時好市多應有義務通報台中市衛生局,但都沒來講,且北屯、南屯店繼續營業,局處後續調查時,也要求好市多要及時下架,但因違反通報定義,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間各處100萬元,直言這麼大的店家應負起通報義務且及時下架。
曾梓展說明,法官首先認為該起事件罰是應該罰,但1次罰2間就覺得是一罪兩罰不適當,且台中市有食安自治條例應以該法處罰,然而對市府而言自治條例最高僅能罰到10萬元金額相當低,法官後續駁回也予2周上訴提起時間,經過研判且報告決定要上訴,自己也交代同仁進行,但很不幸的,組長跟律師之間溝通出現問題。
曾梓展表示,律師有提醒幾號前應上訴,組長也回應OK,結果組長以為會是律師提報,但實際應由食安處向法院或是二度委託律師提起上訴,故陰錯陽差晚一天,法官也依據《行政訴訟法》駁回,換而言之他們就輸了,自己得知也非常震怒,當下對失職同仁處以必要懲處,記過2次處分。
曾梓展說,因為該組長剛好年齡差不多,除被拔官降為一般稽查員,其也主動申請退休,另負責督導相關祕書、處長及副處長都有懲戒,他本人也向市長自請處分,並稱此次事件是局處內控沒有做好,自己要坦誠道歉,並檢討改進,未來會對所有法律案件、政府列管案件嚴格監控,不可以有疏忽。
對於後續處理作為,曾梓展說,將與法制局及市府研討另一次的開罰,至於依據何法開罰則還在研究,因為食安自治條例最高僅能處10萬元,但他們認為這樣的罰,對於大公司罰金還是偏低,故正在研究能否引用原來最高可罰到100萬元的《食安法》來處理,強調僅罰10萬元以比例原則來講偏低。
曾梓展稱,至於引用食安法,還食安自治條例這部分有爭議,可能不同法官有不同見解,所以他們還在據理力爭。
2026/06/18 12:1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1938-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