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新光三越氣爆5死案審理 怪手成瓦洩主因?引檢辯爭執

新光三越中港店使用怪手拆除櫃位,不慎扯斷瓦斯管線,導致瓦斯外洩最終引發氣爆。(中檢提供)

怪手之一字型鑿頭前端經在現場與瓦斯斷管之管身凹痕比對相符。(中檢提供)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氣爆釀5死重大事故,台中地方法院18日開庭審理,傳喚施作包商、工程行負責人及怪手司機李男等5名被告出庭應訊,全案至今無人認罪。

檢方起訴指出,案發當時百貨進行2025年春季改裝工程,由協鑫室內裝修公司承攬後層層轉包,現場瓦斯管線位於天花板內,施工前雖進行部分遮斷與處置,但未完全關閉總開關及主要分歧閥門。檢方認為,李男於操作怪手進行拆除作業時,疑似扯落瓦斯主幹管與分歧管,導致大量瓦斯外洩並蓄積於天花板空間,後續水電工人進行電纜剪作業產生火花,引發爆炸釀成重大死傷。

檢方並以現場瓦斯管線殘留黃色漆面、怪手上採集之相似漆痕,以及機具上驗出李男DNA等跡證,認定兩者具關聯性,構成事故因果鏈條。

惟辯方律師當庭提出質疑指出,相關鑑定報告包括金屬分析及火災鑑識內容存在瑕疵,部分機具比對結果疑與實際使用怪手型號不符,且管線斷裂型態與遭外力強力扯落之情形未必一致,主張現行鑑定不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並聲請法院重新勘驗及鑑定。

被告方面,陳姓包商負責人否認為現場指揮者,強調僅負責部分施工範圍且屬轉包關係;豐厚工程行負責人吳男則稱主要為協助調度與現場支援;鎮合工程負責人王姓父子表示,已提醒注意管線位置,但未實際參與拆除天花板作業。怪手司機李男則辯稱,作業高度與工具長度不足以接觸天花板內管線,否認造成破壞。

合議庭訊後諭知,將就鑑定爭點及現場施工責任分工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仍待後續審理。

2026/06/18 20: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476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