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男子竟對女兒伸狼爪,被依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5罪分論併罰,合併重判這名狼父徒刑10年,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高雄一名有毒品、竊盜等多項前科的狼父,趁全家就寢之際,多次對未滿14歲的女兒強制性交、猥褻,幼女在絕望中奮力「腳踢床架」發出暗號,一旁戴耳機玩手機的姐姐驚覺有異,以唇形問「爸爸摸妳?」,才拆穿獸父惡行。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5罪,重判這名狼父徒刑10年。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7月間,高雄男子阿文(化名)趁全家進房睡覺時,將手伸入小女兒的衣服內亂摸,食髓知味後,他行徑愈發大膽,隔月深夜,再度不顧小女兒的反抗,強行將她從床上拉下至地舖,抱住身體後,用手指對她強制性交得逞。
同年同月,他又趁其他孩子準備就寢時,又不顧小女兒反抗,強行撫摸胸部,甚至會趁其他人不在時,將她壓在床上撫摸及吸吮胸部,直到大女兒上樓時他才停止。同年9月16日深夜,阿文又再度侵犯小女兒,她用盡全身力氣「用腳猛踢床架」發出聲響,一旁戴耳機玩手機的大女兒發現異狀後,靠近妹妹,用唇形詢問:「爸爸摸妳?」。姐妹倆事後告知生母,立即連絡學校及社會局緊急報警,才將惡劣的狼父繩之以法。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狼父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為了滿足性慾,罔顧倫常、嚴重影響告訴人女兒的身心健全成長,加上他有竊盜、施用毒品等前科累累,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5罪分論併罰,合併重判這名狼父徒刑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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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1: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214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