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男開庭竟偷錄音8分16秒!當場原告變被告 判拘役30日手機也沒收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對他人提出侵占告訴,受台中地檢署通知到庭接受訊問,未料竟在詢問室內,趁機以手機錄音功能竊錄與檢察事務官的對話內容。法警發現黃男手機螢幕有亮光,當場攔截查看,發現音檔已錄製長達8分16秒,隨即依現行犯將其逮捕。台中地院最終判處黃男拘役30日,扣案手機iPhone 13 Pro依法沒收。

明知偵查不公開仍偷錄 法警見手機亮光抓包

2025年12月16日下午3時許,黃男依通知前往台中地檢署應訊,明知刑事偵查程序不公開,仍刻意開啟手機錄音功能,竊錄其與檢察事務官之間的對話。法警發現黃男手機螢幕異常發亮,隨即要求查看,赫然發現已錄有8分多鐘的音檔,當場以現行犯身份將其逮捕。

辯稱不知何以開啟錄音 又稱不想狡辯自打嘴巴

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不知為何會開啟錄音功能,卻又表示對於犯案事實「不想狡辯」,前後說詞矛盾。法院認定黃男犯行明確,指其欠缺法治觀念,實屬不該,判處拘役30日,扣案iPhone 13 Pro依法沒收。

2026/06/16 09:1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5923&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