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毒駕柀裁罰者列為優先強制執行案,台南一名吳姓男子毒駕罰鍰被查扣款繳清。(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
近期毒駕傷人事件頻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毒駕案件列為優先裁罰執行。37歲吳姓男子去(2025)年3月在台南市中西區被警方查獲吸毒後騎機車裁罰2萬元,因逾期未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出吳男尚有存款可供執行,執行官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債權,扣押存款核發收取命令繳清,依法對吳男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近期發生多起因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事件,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該署對於毒駕所衍生交通罰鍰案件、吸食3、4級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及遲繳怠金等案件優先強制執行。
涉及毒駕的吳姓男子去年3月吸食K他命後,騎機車上路被警方攔查,經採集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尿液呈第三級毒品K他命類陽性反應被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規定,裁罰新台幣2萬元,吳男接到通知後逾期未繳納,警方依法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收案後,查出發現吳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向銀行扣押吳男之存款債權,經全額扣押在案後,核發收取命令給吳男。
台南分署提醒,近期接二連三發生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事件,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台南分署對於毒駕所衍生之交通罰鍰案及吸食3、4級毒品違反毒品違害防治條例之罰鍰及怠金案件優先執行,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被裁罰民眾若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該署將依法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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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295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