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分署表示,近期發生多起因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事件,分署將優先強制執行毒駕及毒品罰鍰。記者袁志豪/翻攝
37歲吳姓男子去年3月在台南市中西區毒駕遭轄區第二警分局員警查獲,被裁罰2萬元,逾期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發現吳有存款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債權,經足額扣押存款,核發收取命令,將扣押存款解繳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
台南分署表示,近期發生多起因毒駕造成用路人傷亡事件,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分署將對於毒駕所衍生交通罰鍰案件及吸食3、4級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及怠金案件優先強制執行;吳姓男子去年3月經採集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尿液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類陽性反應。
吳毒駕上路在中西區民權路與西賢一街口被攔查,台南市警局依法裁罰2萬元,通知限期繳納,逾期未繳納,市警局去年8月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查出吳有存款可供執行,扣押存款清償罰緩。分署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拒不繳納,均將強力執行。
2026/06/15 11: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56703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