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是在登記截止日「後」而投票日「前」,而執行檢察官又不准許高虹安易服社會勞動(又或者行政院長根本不副署選罷法的修正案),那高虹安將直接喪失選舉資格。(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高虹安是否能順利連任新竹市長,在選罷法修正,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參選資格後,亮起了綠燈;然而行政院長是否會副署該法案,又或者即便副署,未來的執行檢察官是否會准許,仍是變數。
就高虹安的誣告案(二審判決六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若撤銷、發回,亦即案件重新回到二審,對高虹安的選情最無影響。但如果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那麼重點即在「何時」駁回上訴,若在9月4日登記截止日前,藍、白尚有機會重新提名;若在11月28日投票日後,也不影響選舉結果。
然而,如果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是在登記截止日「後」而投票日「前」,而執行檢察官又不准許高虹安易服社會勞動(又或者行政院長根本不副署選罷法的修正案),那高虹安將直接喪失選舉資格。在這個的情況下,若只有高虹安和莊競程二人登記參選,就會由莊競程同額競選,而保證當選。
最高法院何時宣判,外界無從得知,但「取消高虹安競選資格,莊競程保證當選」的誘惑,實在太大,而這樣可能的政治壓力,對未來那位(倒楣的)執行檢察官來說,也實在是不可承受之重。
然而,目前新竹市尚有何志勇已表態參選市長,雖然在藍白合的大義下,國民黨很難提名他,但如果何志勇也登記參選,那麼若取消高虹安資格,等於是保送何志勇成為在野陣營唯一候選人,那麼執政者何苦為何志勇作嫁而落得政治權謀賠上司法形象?
新竹市長選舉,在野陣營最好不要只有一人登記,何志勇登記新竹市長,反會讓高虹安的連任之路,更安全。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2026/06/15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1433-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