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煒6月3日驟逝,享壽61歲。(資料照/陳俊吉攝)
資深音樂人黃大煒3日驟逝,2位姊姊隨後發聲明強調「我們是唯一繼承人」,讓與他相伴超過20年的女友Vicky無法認同。對此,律師劉韋廷表示,交往多年的未婚伴侶,不具法定繼承權,若黃大煒沒有預立遺囑、生前贈與、指定保險受益人或其他資產傳承的規劃,未來遺產分配上,Vicky恐處於相對不利的位置。
律師劉韋廷昨(14日)深夜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聽到藝人黃大煒過世的消息感到遺憾,更令人感慨的是,與黃大煒相伴超過20多年的女友Vicky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對於未來相關事務由黃大煒姊姊及委任律師處理一事,無法認同。
劉韋廷表示,20多年的陪伴,不是短暫的戀情,而是一起走過人生將近四分之一歲月的伴侶,但從法律角度來看,不論兩個人在一起多久、感情有多深,沒有結婚,在法律上就不是「配偶」,而不是配偶,就沒有法定繼承權。
劉韋廷表示,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未婚伴侶沒有法定繼承權,換句話說,如果黃大煒當初沒有立遺囑、生前贈與、指定保險受益人或其他資產傳承規劃,來保障Vicky的權益,那麼未來遺產的分配,Vicky恐將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
他進一步指出,很多人以為只要在一起夠久,法律自然會保障雙方權益,但法律保護的是身分,而不是感情,愛情可以走20年,但法律只看有沒有婚約。因此值得思考的是,當生命突然畫下句點,「我們最在乎的人,是否真的能夠得到我們希望給他的保障?」
劉韋廷也提醒,現在仍有很多人覺得「立遺囑」很觸霉頭,但遺囑不是死亡文件,而是留給家人的最後一封家書,它的功能是提前規劃財產與權益分配,降低日後家人因財產問題產生誤會、爭議或衝突的可能性。
2026/06/15 10: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1500-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