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柯姓男子在醫院工作期間,曾八卦已婚同事的交往情況,遭提告誹謗,二審近日判無罪確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柯姓男子任職某醫院期間,因細故對邱姓、朱姓女同事不滿,曾向其他同事八卦「兩個搞在一起」、「跑去三樓打炮」等語,遭邱、朱女二人提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部分言論,已逾提告時效,判決不受理,其餘涉案言論部分,認定屬私下交談,不符合誹謗罪,判無罪,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判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苗栗縣柯男在一間醫院任職,先在2021年至2022間,在醫院旁巷子內,向同事八卦,已婚的邱姓同事與朱姓女同事有「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尤其星期六上班日中午就直接下班去約會打炮」、「邱〇〇風評很差,很沒用,就是俗辣一個」等語。
另外也在2023年9月間,柯男在急診室與護理人員聊天時稱,「2個搞在一起對不對」、「跑去3樓打炮」、「要跟你轉到3樓了,去抓姦阿」等語,邱男與朱女得知後,向法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苗栗地院審酌,針對柯男在醫院旁巷子的言論,因告訴人在2022年7月已得知狀況,但卻到2023年10月才提告,已逾刑事訴訟法6個月告訴期間,就此部分逕為不受理判決,未審究內容真偽。
另外,柯男在急診室的言論部分,柯男在審理時坦承,的確有相關發言,但僅是開玩笑,未指名道姓。
法官審酌監視器畫面及證人證述,認定柯男當時僅與在場2名護理人員私下交談,對話對象屬特定少數人,不符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要件,判決無罪。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審審認,一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判柯男無罪確定。
2026/06/14 12:4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56551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