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退休來台團聚卻跳票,車禍住院無人問,「偽人夫」心死,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橫跨海峽兩岸、歷時14年的婚姻,最終仍敵不過長期分隔與感情疏離。一名男子當年與大陸女子結婚,雙方原本約定待女方退休後來台共同生活,不料,妻子退休後卻始終未履行承諾,甚至在丈夫車禍受傷期間未曾探視或照顧。男子心灰意冷提起離婚訴訟。
判決指出,男子阿明於2012年與大陸女子小琴(均化名)在大陸完成結婚登記,隨後也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婚後雙方曾協議,小琴完成教職退休後,將前往台灣與阿明共同生活,退休前則利用寒暑假來台探親,而阿明也會定期前往大陸探望小琴。然而,原本的家庭藍圖卻逐漸變調。
阿明主張,妻子小琴原本答應50歲退休後來台定居,但到了約定時間卻臨時改變主意,選擇繼續任教。直到2023年正式退休後,仍遲遲不願來台共同生活。更令阿明難以接受的是,自己在2025年初遭遇車禍,身體受傷需要照顧時,妻子不僅未來台探視,也未提供任何實質協助。此時他才驚覺,妻子似乎早已沒有經營婚姻的打算。
訴訟期間,阿明提出雙方透過微信聯繫的對話紀錄作為證據。紀錄顯示,他曾主動提出離婚協議,希望和平結束婚姻關係,小琴則回覆「給我半年時間,我想想」、「不要催我」等語。之後阿明欲取得妻子目前居住地址,以便寄送法院相關文件時,對方卻未再回應。
法院調查發現,小琴最後一次入境台灣是在2024年1月,並於同年4月離境,此後再未返台,至案件審理時已超過兩年未曾入境。雙方自2025年10月起也完全中斷聯繫。
法官指出,婚姻制度的核心在於夫妻共同生活、彼此扶持及建立家庭。若雙方長期分居、缺乏互動,甚至已失去共同生活意願,則婚姻關係賴以維繫的信任與感情基礎將不復存在。
法院認為,本案中雙方長期分隔兩地,妻子退休後仍拒絕來台同住,且在丈夫遭遇重大事故時未展現配偶應有的關懷與支持。再加上雙方已超過半年完全失聯,客觀上顯示婚姻已產生重大且無法回復的裂痕。
法官指出,若處於相同情況,一般人均難以再維持婚姻關係,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顯然已無法達成,因此,符合民法所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法院採納阿明的主張,認定婚姻確已破裂且無修復可能,判准兩人離婚。
2026/06/14 11: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400078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