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安人士:中國假執法真擴張 推第一島鏈內海化戰略

台海巡署艦艇對中國海警船喊話。(聯合報記者廖炳棋/翻攝)

中國近期以日本與菲律賓協商專屬經濟海域重疊為由,派海警船進入台灣東部海域巡航,國安人士表示,真正目的是測試並擴張對第一島鏈海域的管轄權主張,意圖藉灰色地帶手段,逐步推進「第一島鏈內海化」戰略。

日菲將啟動專屬經濟區(EEZ)談判,中國公務船以此為由,近日在台灣東部海域對外籍商船廣播詢問,假冒有管轄權,遭海巡艦艇嚴正警告;行政院也說,此舉是「假執法、真擴權」,台灣將持續以實際行動嚇阻。

國安人士表示,日本與菲律賓因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主張重疊,正透過談判尋求劃界安排,此舉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74條及第83條所揭示的協議解決與公平原則,也是國際社會處理海域重疊爭議的普遍作法。

國安人士說,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4條規定,條約不為第三方創設義務,也不得剝奪第三方既有權利。未來即使日菲完成劃界協議,其法律效力也僅拘束雙方,不會影響台灣在相關海域所享有或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大陸礁層權利及既有漁業權益。

國安人士認為,部分輿論將台灣未參與日菲談判解讀為主權遭排除,並不符合國際法實務。日菲處理的是雙方海域重疊問題,並不涉及第三方權利的消滅或讓渡,台灣也不會因未參與談判而喪失相關海域權益。

對於中國近期派遣海警船進入台灣東部海域並宣稱執法,國安人士表示,中方的主張是建立在「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前提之上,但此一主張並未獲國際法確認;且中國並非相關海域的沿岸國,自然無法從中國本土海岸主張對該區域的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權利。

國安人士指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6條規定,沿岸國對其專屬經濟海域內的生物及非生物資源享有主權性權利;該法第58條則規定第三國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內享有航行自由,但並不包括執法權限。即使依照公約第110條有關臨檢權規範,國家船艦也僅能在海盜、販奴、無國籍船舶等特定情況下行使臨檢權,不存在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進行海上交通執法的法律基礎。

國安人士強調,中國海警在台灣東部海域實施所謂執法、廣播要求第三國船隻配合等作為,無論從專屬經濟海域制度或公海法制來看,都欠缺法理依據;國際法也不承認一國透過反覆巡航、執法宣示或片面聲明,即可取得原本不屬於其的管轄權。

國安人士分析,此次事件凸顯北京更大的區域戰略意圖。從2012年起中國在釣魚台周邊海域常態化巡航、2013年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2015年宣布啟用台海中線以西的M503航線及3條聯絡線、南海島礁軍事化,以及2020年中國外交部否認海峽中線,到近年持續擴大海警執法範圍,均顯示中國正透過軍事與灰色地帶手段,逐步推進對第一島鏈海空域的控制。

國安人士指出,中國這次藉日菲劃界議題進入台灣東部海域執法,正是北京擴張主義路線的延續,中方真正目的不在於處理日菲海域爭議,而是測試對第一島鏈海域的管轄權主張,並試圖透過執法事實,塑造中國對區域海域的實質控制印象。

國安人士表示,若將時軸拉長做觀察,便可發現中國以「四海聯動」、「切香腸」等方式,利用其所稱「戰略機會」逐步強化對第一島鏈的掌握與控制,朝向將第一島鏈「內海化」的目標推進;若簡化為兩岸問題,恐忽略北京正逐步改變區域秩序的長期戰略。

國安人士示警,中國近年採取的灰色地帶手段具有長期性與累積性特徵,並透過各個擊破方式削弱區域合作與安全體系,若國際社會持續低估相關行動的影響,恐將進一步侵蝕印太地區既有秩序與安全穩定基礎。

2026/06/14 11:5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56542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