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李姓校車司機,明知自身感染HIV,仍四處買春,更對女學生犯下性侵行為。檢警獲報後大感震驚,面對性犯罪被害人個資保密、感染者資料不得外流等法律限制,專案小組以秘密方式逐步確認9名被害女性,最終依32個罪名將李男提起公訴。由於案情極為特殊,檢察官罕見建請法院以一般程序不公開審理,避免被害人二度受創。
檢警在調查過程中一度陷入兩難。性侵被害人本就難以主動出面,若循正式管道公開呼籲,恐反過來暴露被害人感染HIV的隱私;加上李男另有援交買春習慣,更增添防堵病毒擴散的難度。
司法、教育、衛生、社政四大單位為此多次進行正式與非正式協商,最終決定在優先保護被害人的原則下,以「鴨子划水」方式悄然推進調查,趕在李男羈押期限屆滿前,確認9名被害女性陳述事證充足,先就此部分提起公訴,後續再陸續追查其他涉案情事。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一審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李男所犯強制性交致重傷罪即符合此門檻,又涉及對兒少犯罪加重條款,理應由6名素人加上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國民法官庭審理。
然而,檢方援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指出,本案不屬於得例外洩露病患個資的情形,但李男與多名被害人均已確診感染HIV,相關證人逾10人,國民法官在繁複的交叉詰問過程中,勢必接觸到感染者姓名、特徵、病歷等敏感資料,形同間接公開審判。因此,檢察官罕見建請法院裁定不行國民參審程序,改以一般程序不公開審理,全力保障所有當事人隱私。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2026/06/13 15:4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473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