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1)日將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法,民眾黨提案刪除「串證/串供」作為羈押理由、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檢方不得夜間偵訊等,挨批是「柯文哲條款」。立委林月琴指出,恐對兒少虐待、婦女暴力等案件證據保全造成影響,人本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等民團也擔憂,修法可能損及被害人權利,更可能提高性侵、虐兒等案件滅證的風險。
林月琴指出,本次修法涉及強制處分及羈押要件調整,若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規定,恐對兒少虐待、婦女暴力及數位性影像案件之證據保全與偵查效率造成影響,並引發實務執行與被害人保護疑慮。
林月琴表示,現行羈押制度之所以把「有湮滅證據、串證風險」列為羈押理由,就是為了避免嫌疑人在偵查期間刪除資料、滅證,或與共犯、證人互相串通,影響案件真相。如果把這個要件刪除或大幅限縮,司法機關未來要保全證據、釐清案情將變得更困難,尤其是性侵、兒虐、性影像等案件,證據本來就不容易取得,更可能影響案件的偵辦與審判。
林月琴也表示,這類案件高度仰賴數位證據及人證供述,一旦未能及時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實務上嫌疑人即可能透過刪除通訊紀錄、轉移或清除雲端資料,或持續接觸被害人及證人施加壓力,進而提高證據滅失的風險,並造成證詞反覆或證據矛盾等情形,嚴重影響最後責任的認定,如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創意私房等案件,就因未將嫌犯羈押,導致嫌犯交保後有機會銷毀通訊紀錄與雲端檔案。她強調,若對現行羈押要件進行刪減或限縮,恐使偵查機關在面對高風險案件時,缺乏必要之風險控管與證據保全工具,進一步削弱刑事司法體系對被害人保護及犯罪追訴之完整性。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性侵與拍攝性影像這種性剝削犯罪,在侵害兒少的案件中,已有許多同時發生的案例,如台南狼師張博勝案、新北某圍棋教室案、培諾米達幼兒園案。這些案件中,狼師違法拍攝的性影像,也同時是重要證據。但影片、照片並不難銷毀,在科技發達的現在也有變造的可能性。如果刪除「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羈押要件,很有可能會讓這些侵害他人的人,有機會逃脫責任。
人本也指出,在性剝削案件中,如果能透過羈押來確實仔細查獲性影像,也可以減少性影像未來外流的機會,可以使被害者受到更為周全的保護。倉促修法所造成的效果,也不只是增加追訴與保護的難度,更讓人擔心的是,當追究成功的機會下降,保護又變得更不周全時,會進一步讓被害者更容易陷入壓力與驚慌,從而使得更多被害者不敢尋求協助。「我們非常擔心,讓追訴犯罪變得更為困難,會導致體制壓著被害者不敢發聲的這個嚴重惡果」。人本也懇請提案委員們,為被害者多著想,不要隨意修法來壓迫被害者。
台灣展翅協會表示,如創意私房論壇、SCP群組等案,若刪除刑事訴訟法中「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將對偵查產生嚴重負面的影響。這類犯罪多透過加密軟體進行遠端指揮, 一旦無法透過羈押斷絕嫌犯與組織的聯繫,犯罪組織將能夠輕易地遠端滅證、重組集團或報復被害人。此外,若嫌疑人能隨時與共犯通訊,將導致檢警無法循線向上追查、難以瓦解犯罪結構。針對羈押必要性,可由法院進行實質且嚴格的審查,而非直接廢除特定羈押事由,以免犯罪集團逃脫法律制裁,導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勵馨基金會也指出,基金會長期處理性侵、兒虐與性影像案件,這類案子很依賴「即時證據」,錄影、通訊記錄都可能在一夕之間消失或被篡改。若刪除「有湮滅、偽造或勾串證人之虞」的羈押要件,兇嫌就可能有機會在偵查前毀證或串供,讓被害人無法伸張正義。
勵馨基金會也指出,在培諾米達幼兒園案中,嫌犯違法拍攝的兒少性影像就是定罪關鍵;若沒有羈押防範,這些證據很容易被清除。「當然我們也不贊成濫用羈押,羈押是剝奪人身自由的大事,必須有明確標準、嚴格審查與替代措施。呼籲立法與司法實務在檢討羈押制度時,要小心衡量,別讓犯嫌因程序鬆動而逍遙法外,也別讓制度成為侵害人權的工具」。
2026/06/11 10: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55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