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坪以上3 類建築物須加裝太陽能板遭質疑一場颱風就可能致災,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屋頂型光電設置結構標準為可抗17級陣風。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建築物邁入「強制光電時代」,新建、改建、整修建築物達3百坪以上,屋頂將強制設置太陽能板,不過,立委擔心若缺配套,一場颱風天恐釀災害,「天降血滴子」影響安全。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屋頂型光電設置結構標準為可抗17級陣風,在建照規劃時須將光電設置列入規劃,並規範每2年須執行檢驗及維護落實營運管理。
能源署說明,新建物結構安全在規劃初期,須將太陽光電納入一體化設計,興建時可同步預先埋固定件,避免二次施工可能造成破壞屋頂防水層的疑慮。另考量近年極端氣候常導致極端風場,以及台灣位於颱風侵襲的路徑上等因素,現行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Pa的耐風壓測試,相當於每平方公尺承受約550公斤壓力,其耐風壓能力已達超高層建築高樓層的風壓等級,與100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所需考量的風環境相近。
同時也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中,要求設置光電前應委由專業技師辦理結構安全計算與簽證,確認屋頂承重、固定載重、活載重,以及風力、地震力或其他水平力等影響,確保結構安全。
能源署強調,未來將持續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相關部會緊密合作,從建照審查、施工營運到定期維護,落實全生命週期的安全把關。
2026/06/10 16:2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581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