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遏制毒駕!行政院明修法「全面加重刑責」:肇事致死傷將沒收車輛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共14項因應策略,行政院會明天也將討論、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等修法,全面提高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毒駕再犯致重傷、毒駕再犯致死等法定刑度。

卓榮泰4日在行政院會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等14項因應策略,包含毒駕致死刑責將提升、製造或運輸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最重可判死刑、毒駕致死終身吊銷駕照、持有電子煙可罰新台幣10萬元等政策方向,將陸續提出相關修法。

依據現行法規,酒駕、毒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現役軍人,罰金上限為40萬元;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為遏制毒駕,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

政院人士指出,此次所提刑法、陸海空軍刑法修法有3大重點,一是「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乃至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刑法中的刑罰都將大幅提高。

政院人士說,其次,陸海空軍刑法的罰金額度也會比刑法所規範再加重;第三是無論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都將「沒收車輛」,希望能防止酒駕、毒駕,也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把車輛提供給飲酒、吸毒者使用,藉此達到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雙重目的。

外界關注毒駕致死最高刑期的提升幅度,政院人士表示,行政院會拍板後將對外說明。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日前解釋,刑責加重的調整必須考慮到衡平性、比例原則以及考量各界意見,整體而言,毒駕刑責就是朝提升的方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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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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