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10)公布4月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抽驗47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6%,包含「九層塔」2件、「豌豆」、「紅鳳菜」、「香菜」各1件,各檢出1至4項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其中,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天母分公司(非常泰)的九層塔(羅勒),被驗出殺蟲劑Acetamiprid亞滅培3.3ppm、殺菌劑Chlorothalonil四氯異苯腈20.4ppm,都超過標準。衛生局表示,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北市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網購業者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5年4月共計抽驗47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5件產品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6%。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九層塔」2件;「豌豆」、「紅鳳菜」、「香菜」各1件,各檢出1-4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10天,另第1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高風險農產品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透過歷年後市場監測成果及農業部於三部會署提報之源頭抽驗成果,篩選(潛勢)高風險違規農產品品項,並納入隔年度例行性監測計畫監測名單,擴大抽驗件數,將不合格農產品移除產銷鏈,以達風險管控之目的。
2026/06/10 11:1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3037&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