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隱瞞身世30年!DNA揭戶籍父母非親生 法院:生母才有繼承權

隱瞞身世30年!DNA揭戶籍父母非親生,法院判決:「生母才有繼承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起離奇的親子與繼承權糾紛,因一份DNA鑑定報告揭開塵封超過30年的家族秘密。一名女子過世後留下房產,原本依戶籍資料應由登記上的父母繼承,但其生母出面主張,亡女其實是自己與另一名男子所生,當年為避免婚外生子曝光,才借用弟弟夫妻名義辦理出生登記。

判決書指出,婦人阿蓉主張,自己在婚姻存續期間與男子阿強交往並生下女兒小芸。由於擔心婚外生女衝擊原有家庭,小芸出生後遲未辦理戶籍登記。直到數年後,才拜託弟弟阿德及弟媳阿珍(均化名)出面,以兩人名義替小芸完成戶籍登記。

阿蓉指出,小芸雖然戶籍上登記為阿德夫妻的女兒,但實際上從小由她與阿強撫養長大,母女感情深厚。阿強後來甚至透過法律程序,以收養方式取得小芸的法律身分。小芸於2023年底過世,留下一處房地產。依照戶籍資料,遺產繼承人應為阿德夫妻。阿蓉認為此舉將侵害自己的權益,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及繼承權存在訴訟。

法院審理期間,阿德夫妻坦承阿蓉所述屬實,並未爭執。更關鍵的是,阿蓉提出民間生技公司DNA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她與小芸具有高達99%以上的一親等直系血親關係。

此外,法院再委託醫學機構進行親緣鑑定,透過阿強兄弟的DNA比對,進一步排除其他可能性。鑑定結果顯示,小芸與志阿強家族存在高度血緣關聯,在排除其他兄弟為生父的情況下,推定阿強為小芸生父的正確率超過99.9999%。

法官認為,綜合DNA鑑定、證人證詞及相關戶籍資料,足以認定小芸實際上是阿蓉與阿強所生,與戶籍登記上的阿德夫妻並無自然血親關係。因此,判決確認阿德夫妻與小芸間親子關係不存在,而阿蓉與小芸間親子關係存在。

法院指出,既然阿德夫妻並非小芸的生父母,自然不具備法定繼承資格;反之,阿蓉身為生母,依法屬於第二順位繼承人,享有遺產繼承權。

此外,法院也發現,阿強當年以「收養」方式取得小芸法律身分,但依民法規定,親生父女之間不得成立收養關係,因此,該收養自始無效。法院一併判決確認阿強與小芸之間不存在收養關係。

2026/06/08 07: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800001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