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種苗業登記爭議 苗栗縣府:「輔導優先」助農民依法申請登記證

未辦理登記種苗業販售植物開罰案例,近來引發大湖草莓疑慮與不安,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將輔導優先協助農民依法辦理申請登記證。本報資料照片

未辦理登記種苗業販售植物開罰案例,近來引發農友疑慮,尤其是苗栗縣大湖草莓農友炸鍋,農糧署今天邀各縣市政府研商,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會依決議,輔導優先協助農民依法辦理申請登記證,降低誤觸法令風險。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去年曾接到檢舉市場有農民賣菜苗,稽查未取得種苗業登記,販售種苗屬實,經請示後依種苗法開罰,尤其是大湖草莓長期有些農友自行育苗,如果有多餘苗株再交換的模式,引發挨罰的疑慮,卻罰鍰6萬元起跳,苗栗縣政府2周湧進逾200通電話詢問,並受理30件申請登記案。

農糧署今天召開研商種苗業登記證執行情形及修法事宜會議,提出修法期間,請各地方政府先以輔導登記為主等方向。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派代表參加,農業處指出,會中針對種苗定義及觀賞、食用等用途,及裁罰是否先施以限期改善再予裁罰問題,多有討論,惟尚未取得明確共識,因此農糧署釋疑,在統一規範發布前,縣府將持續提供諮詢服務,協助農友了解相關法令規定,並以輔導優先方式協助農民依法辦理申請登記證。

農業處表示,自然人及法人皆可申請,相關表格可至縣府農業處網站下載,另農友倘為自產自銷,將不影響其農保資格,惟營業場所登記地點,可能涉及課稅級距問題,相關課稅疑慮將由稅務單位認定。

2026/06/08 19:2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55359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