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保障外送食安 衛福部:外送員食安教育訓練7月21日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草案,規定新進外送員執業前須完成至少1小時的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每年須接受相同時數訓練。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草案,規定新進外送員執業前須完成至少一小時的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每年須接受相同時數訓練。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說,外送員工會統計,目前約有10萬多名外送員將從事安全教育訓練,草案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於7月21日生效。

許朝凱表示,新制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的教育訓練,訓練課程可由外送平台、衛生主管機關,或衛生局任可單位辦理,師資為食品技師、公衛師或大專院校食品安全相關專長領域的專家。課程內容需了解食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包括認識食品安全法規、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的操作、預防食品中毒等課程等。

由於外送員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餐點送至消費者手上,許朝凱說,最重要的是注意食品溫度保存,且不要交叉汙染,例如食品溫度保存在7至60度間,此為食品的危險溫度帶,食品處於此溫度不要超過二小時,最長不要超過四小時,此為教育訓練基本要求。

新進外送員需接受一個小時教育訓練,才能進行第一筆訂單外送,現有外送員則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一小時。若外送員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只要在A公司上過一個小時教育訓練,並取得時數證明即可。

許朝凱表示,若外送平台未辦理相關訓練課程,將依法要求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依照外送員專法處以外送平台業者2萬到10萬元罰鍰。外送平台業者有義務跟責任,讓外送員在執行外送前及後續每年都提供教育訓練。

2026/06/08 17:2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5335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