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家暴又討錢22年,還偷孩子撲滿!婦人忍無可忍斬孽緣,法院判決,准予兩人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結婚36年卻有超過22年形同陌路!婦人阿蘭控訴丈夫阿德(均化名)婚後不僅長期不工作、未分擔家計,更經常向她伸手要錢,甚至多次施暴。雙方自2003年開始分居後,阿德仍持續騷擾,甚至上門翻箱倒櫃、索討金錢不成便動手毆打。阿蘭不堪長年折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判決指出,阿蘭與阿德於1989年結婚,婚後育有量名孩子。阿蘭主張,丈夫婚後未善盡家庭責任,不僅鮮少工作,也未協助照顧孩子,家庭經濟與育兒重擔幾乎全落在她一人肩上。更令她難以忍受的是,丈夫經常向她索討金錢,若未得逞便出言辱罵甚至施以暴力。
阿蘭表示,因長期無法承受婚姻壓力,2003年曾要求分開生活,丈夫隨後搬回與父母同住,夫妻自此分居至今已超過22年。然而即使分居後,阿德仍未停止騷擾,多次前往她住處翻找物品、討要金錢,甚至出手掌摑毆打。她過去也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足見雙方衝突早已非一朝一夕。
審理期間,阿蘭的姊姊出庭作證表示,妹妹婚後經常遭丈夫要錢,甚至曾見其手臂受傷;而夫妻分開居住後,丈夫也未曾真正改善行為。兩人的成年子女也證稱,從小便與母親、外婆同住,父親則另與祖母生活。父親不僅常向家人要錢,甚至連孩子存放零用錢的撲滿都曾遭拿走,若索討未果還會對母親咆哮甚至施暴。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詞後認為,夫妻婚後感情長期失和,阿德未善盡丈夫與父親應負責任,導致阿蘭獨自承擔養育子女及照顧家庭的重任,雙方信任基礎早已崩解。加上兩人分居長達22年,完全背離婚姻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本質,顯見婚姻關係已無回復可能。
法官指出,從客觀角度觀察,任何人若處於相同情境,均難以再維持婚姻關係,因此認定雙方已存在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婚姻破裂主因在於阿德長期行為所致,阿蘭並非唯一有責的一方,因此不受法律限制,依法得請求裁判離婚。因此,法院判決,准予兩人離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2026/06/06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89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