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軍官在漢光演習留守期間在軍中激戰,其中男方才剛已婚8天。(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陸軍第十軍團一名女軍官,在同袍阿龍才剛結婚1週後,仍與其發展婚外情。兩人在漢光演習留守期間,多次於戰情主任辦公室、作戰處停車場及旅館等地激戰共12次。正宮得知一切後求償百萬,法院日前審結,判阿芬須賠償50萬元。
判決指出,人妻與軍職丈夫阿龍(化名)於114年7月11日登記結婚。怎料,婚姻才剛開始,而女軍官阿芬(化名)明知阿龍已是人夫,兩人仍在男方結婚一周後大膽在軍中開砲。
人妻控訴,阿芬與阿龍於同年7月18日至同年月20日間,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作戰處的戰情主任辦公室激戰2次;作戰處大辦公室再戰4次;同月20日在作戰處停車場車震2次。同年月24日,兩人又相約前往某旅館嘿咻。緊接著在同年8月至9月外宿開房接續發生4次性行為。人妻才剛結婚就遭背叛,精神面臨巨大痛苦,憤而向阿芬提告求償100萬元。
審理時,阿芬辯稱配偶權並非民法保護的權利,強調阿龍有性自主決定權。但法官勘驗關鍵錄音檔,發現阿龍在電話中對妻子坦承「結婚後與她(阿芬)在車上打炮兩次」、「漢光留守…在我們辦公室打炮,還有在戰情主任的那個辦公室」等語,且阿芬也對正宮表示「看到阿龍發文才知道你們結婚」。
台中地院審理,阿芬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原告婚姻幸福。審酌原告為上尉軍官(軍醫幕僚職),月收約6萬392元;阿芬現任職軍中,月收5萬9490元,及兩造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等一切,判阿芬應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可上訴。
2026/06/06 11:4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155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