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喊「媽咪」感動法官!女童擁雙媽新人生 從此有了完整的家

喊「媽咪」感動法官!女童擁雙媽新人生,從此有了完整的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因親生父母無力照顧,自幼缺乏穩定家庭環境。如今在兩位媽媽的陪伴下逐漸成長,不僅自然稱呼對方「媽咪」,還能開心分享生活點滴。法院審理後認定,這對同性配偶具備完善照顧能力,與女童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裁定認可共同收養,讓孩子正式擁有完整的新家庭。

判決書揭露,收養人小晴與小語(均化名)於2019年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完成同性婚姻登記,建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兩人因希望共同養育孩子,歷經人工生殖嘗試未果後,轉而透過合法收出養程序尋求組成家庭的機會。

本案被收養女童小恩(化名)出生後,由於原生家庭面臨重大困境,親生父母婚姻破裂後均無法提供穩定照顧。法院調查發現,女童生父因案入監服刑,刑期較長;生母則因經濟壓力與債務問題,難以獨力承擔扶養責任,雙方均同意讓孩子出養。

負責媒合的兒福機構調查指出,小晴與小語擁有穩定工作與收入,婚姻關係和諧,居住環境完善,且過去具有照顧幼童經驗。兩人不僅積極學習親職教育,也主動了解同志家庭可能面臨的社會議題與身世告知技巧,展現高度責任感。

訪視期間,社工觀察到女童小恩與兩位收養人互動自然親密,生活作息規律穩定。面對陌生環境時,孩子也能主動向兩位媽媽尋求安慰與陪伴,顯示已建立安全依附關係。試養期間照顧情況良好,身心發展均符合年齡階段需求。

法院另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訪視評估。報告指出,收養人具備完整支持系統與育兒能力,能滿足女童未來教育、生活及情感需求。尤其兩人對於同志家庭身分與收養身世議題採取開放態度,未來也願意循序漸進向孩子說明成長背景,有助於建立健康自我認同。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問女童時,小恩雖年紀尚幼,卻已自然地稱呼兩位收養人為「媽咪」,還開心分享平日一起遊玩、生活的點滴,並在法庭上自在畫畫,展現活潑開朗的一面。相關表現也讓法院認為,孩子在新家庭中已獲得充分照顧與安全感。

法官綜合兒福機構、訪視單位及相關證據後認定,本案確實具有出養必要性,而兩位收養人無論在經濟能力、婚姻穩定度、教養觀念及照顧能力方面均符合收養條件,能提供孩子健全且安全的成長環境。考量本件收養最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因此,認可共同收養關係成立。

2026/06/06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600090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