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未滿12歲的幼童小明(化名),因父母離婚,且雙親都因故入監服刑,被託給祖父監護照顧。怎料,祖父根本不關心小明,外出上班時,把小明獨自留在廁所,也沒提供食物,也沒有按時讓小明洗澡、換衣服,甚至還因小明在學校哭泣不承認,打了小明2巴掌。台中市社會局社工探訪發現異狀後,緊急協助安置,近期安置期屆滿,法院考量目前仍沒有適合對象能照顧小明,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
裁定書指出,2024年5月,小明因不承認在上學時哭泣,被喝醉的祖父打了2巴掌,摔倒在地,社工因此介入關懷,結果發現小明在與祖父同住時,疑似長時間未獲得適當照顧,有多次連續2至3天沒洗澡,衣物未換洗、身上常有汙垢。
更離譜的是,祖父在假日外出工作期間,都把小明單獨留在廁所內,也沒提供食物,平常也很少跟小明互動,同住的其他家庭成員也都沒有意願與小明互動,沒人關心小明的進食如廁等生心理基本需求,導致小明在家幾乎沉默不語、動作僵化、行為退縮。
社工評估,小明與祖父同住期間並未獲得實際照顧,後來祖父也表明沒有繼續照顧孩子的意願,台中市社會局在2024年11月啟動緊急安置。後來,小明的生母在2025年8月表明,出監後會將孩子接回照顧扶養,但生母11月出監迄今,生活及經濟狀況都不穩定,又因故2度取消親子會面,社工評估後認為仍有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
法院審視相關資料後,認為孩子生父目前仍在監服刑,孩子生母親職能力尚待評估,小明年齡尚幼,缺乏自主照顧及獨立生活能力,目前暫無其他親屬或適當者能協助安置,因此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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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 13: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107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