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為了提升國防安全,有民眾在公眾平台提出「全民小額買軍購」的提案,政府成立「鉅額履約保證基金」若軍購預算卡關時政府可先啟動基金,避免軍購延宕。財政部3點不同意,包含發行債券支應國家採購須法定預算內舉借、該提案可能違反憲法原則、及現在已有提供小額投資人投資公債與捐贈機制。
該提案主要兩大重點,其一是當程序延宕時,經評估未能及時簽約就會造成重大財物或戰略損失,政府就可以啟動「鉅額採購緊急履約保證基金」。其次基金的來源發行專屬的「全民韌性專案小額債券」或設立「公共採購指定信託帳戶」,開放民眾或法人申購。
財政部表示,該案的爭議點在於可否發行債券支應國家重大鉅額採購,依照《預算法》、《公共債務法》、《財政紀律法》規定,必須在法定預算內舉借債務,以及審慎管理債務。現行已經有針對緊急財政需求的因應機制,且憲法賦予行政機關編製、執行預算及立法院議決預算案的權力,尊重行政權與立法權分權的憲政原則,政府各項重大支出,不宜在法定預算程序完備之前就發行債券,支應特定的支出項目而另訂新法。
另外,小額投資人申購中央政府公債即向政府機構捐款,已經有完備的機制,所以開放全民韌性債券或者指定信託,籌措過橋資金的提案,不予參採。
主計總處也回應,依《預算法》第83條及第84條規定,為配合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或重大災變情事,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且為因應情勢的緊急需要,可以先支付其一部,因此該提案所提跨國採購案倘符合上開規定,得先支付部分款項。
其次,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須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的財源,以及所辦業務未能納入現有基金辦理,才得設立。民眾所提「緊急履約保證基金」未符合規定新設基金的要件,尚難以設立。
2026/06/05 18: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5003821-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