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
針對花蓮縣某政風人員疑涉性騷、猥褻事件,廉政署3日表示,廉政署獲報後,即責請案發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立刻將涉案人調離現職,從重從嚴處理,針對行政違失部分,移付懲戒;另就申訴人告訴刑事不法部分,檢具相關事證移送偵辦,並於查明事實後,再行究責。
廉政署重申政風人員肩負維護機關廉潔與公正形象之責,更應恪遵法令及職場倫理,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強化性別平等教育訓練、性騷擾防治宣導及職場倫理觀念,提升人員自我約束與風險意識並恪守應有之分際,對涉有違失者嚴正究責。
2026/06/03 11: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203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