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精舍命案王薀一審判12年 二審裁定繼續羈押

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白衣者)被訴不滿會計蔡女公私帳目不清,2024年與讀書會信徒要求蔡女當場叩首跪拜「懺悔」長達數小時,終因橫紋肌溶解造成死亡。(中時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喧騰一時的北市精舍命案,擔任精舍負責人的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 民國113年不滿精舍蔡姓女會計,指示信徒用殘忍的手段虐死蔡女,過程中藝人信徒李威與妻子簡瑀家也在旁觀看、出聲附和或到大門看守,檢方起訴13人,一審將王薀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訊問後,裁定將王繼續羈押。

王江鎮在30年前開設佛學講座、課程,並成立宗教團體,信徒、學生都將他視為精神導師,尊稱為「仁波切」、「上師」或「傳承」,高度遵從其指示,這個宗教團體如果認為信徒、學生有缺失時,就會發起「研討」,過程中多人包圍、指責、辱罵,甚至有肢體接觸的強制動作行為。

王江鎮因認蔡女處理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有疏漏,又接獲其他信徒指她脾氣、情緒、態度不佳,113年7月23日晚間,王發動「研討」她,以拉、扶、壓、踢方式強制她下跪磕頭,致她頭臉、身體、四肢多處撞擊地板,雖體力不支倒臥在地,信徒仍再以拖拉方式將她拖出並甩摔在馬路上,有人毆打、有人用雨傘刺戳,最後蔡女被凌虐致死。

2026/06/03 19:1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408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