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知名滷味「上海老天祿」占用仁濟醫院土地 判拆還要賠184萬

上海老天祿本店擁有許多巨星常客,更是香港觀光客必訪之地。(本報資料照片)

享譽港台且為多名大明星喜愛的西門町知名滷味店「上海老天祿」,位於台北市成都路的原址建物有一部分約16坪,包含樓梯與廁所的建物屬於私立台北仁濟院所有,仁濟院提告後、一審判決後,蔡家已拆除建物並返還占有土地,二審台灣高等法院3日判決,蔡家須給付占有期間的184萬2338元,及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10月15日止,按月給付2萬7257元。可上訴。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北仁濟院提起訴訟主張,仁濟院與蔡家是建物的共有人,訂有租賃契約,由仁濟院將土地出租予蔡家作為建物之部分基地,租期至107年5月31日止,嗣兩造於期滿後未再訂立租賃契約,自107年6月1日起已無租賃關係存在。建物無權占有面積48平方公尺、5平方公尺(共約16坪),蔡家一審判決後已於113年10月15日拆除該建物並返還占有土地。

仁濟院主張蔡家自107年6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有相當於租金之利益,應按系爭土地申報地價年息8%計算之金額返還,請求蔡家給付107年6月1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共184萬2338元本息;及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10月15日止,每月2萬7257元本息。

高院認為該土地位處西門町商業繁盛地區,蔡家就成都路56號、56號後面建物合併使用而經營知名之「上海老天祿」,周邊機能完善、交通便利、商業活動明顯等情狀,認仁濟院請求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8%計算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應屬允當。

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判決蔡家給付184萬2338元,及自113年3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並自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10月15日止,按月給付2萬7257元,暨自各期給付日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可上訴。

2026/06/03 12: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245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