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進黨大老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 未還1.7億 法院查扣資產

民進黨大老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被拘提(中時資料照片)

台糖賤賣土地案,前台糖董事長、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依背信罪判9月徒刑定讞,民國103年入監服刑完,;台糖公司另對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判決吳乃仁連帶賠償台糖1.1億元確定,加計利息等1.7億元,台中地院先前囑託台北地院查扣吳的資產,台北地院法官3日簽發拘票拘提吳,預計解送台中地院歸案。

此案起於吳乃仁擔任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因請託改變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將台糖土地賤賣給潘忠豪所經營的春龍公司,致台糖鉅大損失。吳遭判刑定讞。

民事部分,法院認為吳乃仁就土地之決策公開標售之相關過程,於32筆土地已行將由農業用地核編為工業用地,為使春龍公司能以地目變更前之農地價格買受,乃為其量身訂作,趕在公告現值未調整前,出售32筆土地,未考量標售對台糖公司最有利之買賣時機點及較有利之買賣條件,而使被上訴人春龍公司獲取上開不法利益 ,損及台糖公司將來可期待之財產利益。

法院判決,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應給付台糖1億1796萬9922元,及自99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026/06/03 11:4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217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