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只穿內褲護小三!正宮帶公婆破門抓猴「反遭尪告家暴」

尪只穿三角褲護小三,正宮帶公婆破門抓猴反遭控家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蔓(化名)過去就抓包丈夫阿志(化名)與小三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當時小三簽下和解書承諾斷絕往來,未料私底下兩人還是藕斷絲連,遂聯合公婆一同前往阿志在外的租屋處捉姦,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阿志事後對自己的爸爸和小蔓提起家暴控訴,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判小蔓及公公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蔓2023年7月間,聯手公婆前往阿志在外的租屋處見證,當大門被推開時,果不其然看見阿志全身僅著一條黑色三角內褲,而小三則頭戴安全帽及口罩,慌張地準備逃離現場。婆婆指揮小蔓和公公堵住房門並壓制兩人,並要求小三坐下等待警方到場蒐證,但在公公與阿志拉扯扭打的混亂中,小三仍趁隙奪門而出。

小蔓和婆婆不想作罷,在想場找到小三的衣服後,氣勢洶洶地殺到小三上班的地方,在眾人面前質問:「是不是妳和我的老公搞外遇?」、「妳的衣服在我老公的房間」等,婆婆也在一旁喊著「把她照起來,告訴總公司!」讓小三顏面盡失。

阿志和小三心有不甘,怒告小蔓及阿志的父母強制、竊盜與誹謗罪,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通姦雖已除罪化,但當天小蔓及公婆阻擋兩人離去並報警,目的是為了在公權力介入前「保存現場狀態」以利日後民事訴訟蒐證,手段與目的相當,不構成強制罪。

至於到小三工作地誹謗部分,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當時通訊行內只有一名等候辦事的外國客人,且小蔓全程只針對小三質問、要求其對衣服表態,並非意在向不特定大眾「散布於眾」;況且該名外國客人根本「聽不懂中文」,完全無法與其互動,最終以舉證不足為由維持一審見解,判決小蔓、公公、婆婆三人無罪。全案定讞。

2026/06/03 15: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300312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