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右)欠酒駕罰款、房屋稅及交通罰單共17萬餘元,名下持分土地被查封,他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繳清後,接受轉介治療酒癮。(民眾提供/郭良傑台南傳真)
32歲王姓男子於民國113年7月間酒駕騎機車被攔查,因10年內第3次被查獲,遭裁罰14萬元,他拒繳加滯欠房屋稅及2筆交通罰單,合計共欠17萬954元被移送強制執行後,他名下5筆持分土地被查封,王男昨(1)日到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繳清欠款取消查封,並在執行人員協助下轉介治療酒癮。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表示,王姓男子有酗酒惡習,此次欠款是他10年內第3次酒駕被查獲,被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的14萬元未繳欠款,加上名下1筆房屋稅和2筆交通罰金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執行人員於114年8月間收案後,調查發現王男有存款,在台南市龍崎區有5筆持分土地可供執行,執行官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的存款,結果僅扣得464元。另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再不繳清,名下持分土地恐遭拍賣,影響其他土地共同持有人權益。
王男於6月1日上午在家人陪同,到台南分署將全部欠款繳清。王男與家屬向執行人員訴苦有酒癮問題,執行人員告知可協助轉介酒癮治療,隨即協助王男填寫酒癮治療相關資料,協助他轉介到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接受酒癮治療及戒酒。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2026/06/02 16:1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313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