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海洋組織法 海巡署副署長增至3人

立法院會今三讀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圖/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3條及第11條,海巡署副署長職缺由原先2人增至3人;另施行日期修正為自公布日施行。

依現行法規第3條規定,海巡署置署長一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其中一人兼任;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然因海巡署轄區任務範疇橫跨海域、海岸治安巡防、犯罪偵蒐調查及軍事作戰等不同專業領域,行政院提案增置副署長一人,由2人增至3人。

三讀通過條文,置署長一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其中一人兼任;副署長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2026/06/02 10: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4010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