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抓小三出狠招!PO「露奶照+住址」 還嗆:讓妳婚姻破碎

桃園一名女子小柔(化名)因不滿前夫阿宗(化名)婚內出軌,為了逼出小三小莉(化名),竟使出連環計:先是傳簡訊嗆聲「不出面就把照片爆料」,隨後更直接在LINE限時動態上公開小莉的「住家地址、手機號碼」及一張「裸露上半身」的照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恐怖前妻抓姦不成反觸法!桃園一名女子小柔(化名)因不滿前夫阿宗(化名)婚內出軌,為了逼出小三小莉(化名),竟使出連環計:先是傳簡訊嗆聲「不出面就把照片爆料」,隨後更直接在LINE限時動態上公開小莉的「住家地址、手機號碼」及一張「裸露上半身」的照片,還附文寫下「專門破壞家庭的小三」,揚言「妳讓我婚姻破碎,我也讓妳婚姻破碎」。這下婚姻沒挽回,自己反倒先被判刑。

判決指出,人妻小柔因懷疑女子小莉介入其婚姻,遲遲找不到對方,竟在2023年6月5日晚間,傳送「你不出面不要怪我把照片上爆料」等語恐嚇小莉,讓對方心生畏懼。

更誇張的是,小柔為了報復,竟從前夫手機中非法取得小莉的個資,並在同月5日及9日,於自己的LINE個人頁面上貼出小莉的「居住地址、手機號碼」,還附上一張小莉的「裸露上半身」照片,並配上「不要臉的女人…你讓我婚姻破碎,我也讓你婚姻破碎」、「專門破壞家庭的小三,有免費露奶照可以看」等羞辱性字眼。

小柔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為了氣前夫,所有限時動態都設定「只有前夫看得到」,沒有要對外散佈。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即使只對一人公開,只要是在未經同意下任意利用他人個資、照片,就已經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更何況她確實有恐嚇行為。

法官痛批,小柔僅因感情糾紛,就以散布個資、裸露照片的方式恫嚇被害人,造成對方身心嚴重受創,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但至今未能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另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26/06/02 05: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001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