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未續聘教師、家長及校長團體代表參與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呼籲恢復教育現場代表參與機制。記者柯美儀/攝影
針對行政院115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中,不再續聘長期參與的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全國教師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行政院排除教育現場聲音,形同破壞行之有年的民主參與機制,恐使教育經費審議淪為黑箱作業,因此呼籲行政院、教育部儘速恢復教育現場代表參與機制。
全教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成立的初衷,是為了落實《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意旨,確保教育預算的分配能真正貼近教學現場需求,過去20年來年年聘任,直到今年行政院一紙令下,將教學現場的聲音全數排除,憂心教育經費淪為黑箱作業,甚至出現「大撒幣」與政治分贓疑慮。
民眾黨立委蔡春綢說,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負責研訂教育經費計算基準,計算各級政府教育經費基本需求與中央地方分擔數額,並作為各級政府編列教育預算的依據。這個委員會決定的不是紙上數字,而是教室有沒有資源、偏鄉能不能留住老師、特教學生能不能得到支持、學校行政能不能正常運作。
蔡春綢質疑,115年度名冊是行政院115年2月25日核定,召集人是教育部長鄭英耀,「我要請問行政院長卓榮泰、鄭英耀部長,這份名單是誰決定的?教育部有沒有建議保留教育現場代表?如果沒有,教育部就是失職;如果有,行政院為什麼否決?」
蔡春綢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115年度中央教育經費分擔比率由46.79%降至37.81%,地方則提高至62.19%,中央與地方教育財政責任正面臨重大重分配,116年度教育經費設算也將進一步檢討。然而行政院與教育部卻在此關鍵時刻排除教師、家長及校長團體參與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這不是單純人事安排,而是教育財政民主監督的倒退」。她強調,教師、校長及家長最了解教育現場需求,若缺乏相關代表參與,教育經費審議恐流於閉門決策,影響民主監督與教育資源分配的合理性。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批評,行政院公布的115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聘任名單,簡直讓人瞠目結舌。根據《教師法》第40條規定,教師組織派出代表參與與教師有關的法定組織,是法定的任務;教育經費的編列與分配,攸關教師薪資、學校人力配置、偏鄉弱勢資源,「行政院此舉形同帶頭違法、踐踏法治,讓《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所確立的教育財政主體性蕩然無存,建議盡快復聘相關團體代表,以平息爭議」。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則說,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攸關教育資源分配與教育發展方向,長期以來均有教育現場代表參與。然而,本屆委員會卻打破近20年的慣例,此舉不僅削弱教育決策的多元性與正當性,更令人擔憂這是否將成為其他教育會議排除民間參與的開端,呼籲行政院及教育部儘速恢復教育現場代表參與機制,維護台灣多年來累積的教育民主成果,避免教育治理走向倒退。
2026/06/02 11:1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54026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