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學不乖!毒駕女撞死機車騎士 審理期間逃逸再毒駕

張姓女子103年犯下酒駕,10年內竟在犯毒駕,撞死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並在案件審理期間逃逸,且又毒駕被抓。(邱立雅攝)

30歲張女10年前就曾兩次酒駕被逮,113年間又因無照毒駕肇事,在尖峰時段駕車行經竹北市區,撞死停等紅燈的黃姓騎士。法院審理期間更發現,張女在犯下本案毒駕致死罪行後,竟然又再度因吸食毒品駕駛車輛為警查獲裁罰,顯見毫無自省悔悟之心,新竹地院最終依刑法判處張女有期徒刑8年。

張女在113年8月22日上午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於同月25日上午7時許,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上路,同日上午7時32分,張女駕車行經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五街口時,疑因注意力與操控能力受毒品影響且車速過快,於紅燈路口未減速慢行,連續擦撞兩輛正停等紅燈的自用小客車。

張女連撞兩車後仍未煞車停駛,反而踩油門繼續往前加速,直接衝撞正在前方停等紅燈的黃姓騎士。黃姓騎士遭受重大撞擊彈飛倒地,受有顱內出血傷害導致神經性休克,經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事後警方徵得張女同意採集尿液送驗,安非他命濃度為9217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86193ng/mL,遠高於行政院公告不能安全駕駛之濃度值。

此案在法院審理期間,張女不僅無正當理由未到庭而逃逸,遭法院於114年7月29日發布通緝,直至同年11月28日始緝獲歸案,因此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檢察官與法官查出,張女在毒駕致人於死後,審理期間的114年5月13日,再度因吸毒後駕車被警方攔檢裁罰,遭檢察官痛批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法敵對意識極為強烈。

法官量刑時審酌,張女違反義務之程度與手段確屬重大,且有多次施用毒品前科,犯後因經濟狀況未能賠償被害人家屬或達成和解。惟念及被告本案肇事後留在現場向員警坦承犯罪,且於警詢、審理時均認罪並自書悔過書,綜合考量其特殊家庭背景、素行、犯後態度及責任上限,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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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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