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經營應召站多年的林姓婦人,因兒子鍾男結交緬甸籍李姓女友後,與李女的姊妹一起組成外籍賣淫集團。由精通泰、緬語的李女3姊妹負責招攬外籍應召女,以家族分工方式在台北市萬華地區營業。警方獲報,破獲該集團,並將林婦等人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2日依妨害風化罪起訴林婦、鍾男及李女3姊妹、加入賣淫集團的李女恩客共11人。
起訴指出,林婦等人原先於萬華區康定路經營應召站,民國112年間因經營應召站被警方查獲後,仍擴大經營,營業範圍橫跨西昌街、康定路及華西街一帶,且兒子鍾男還當起「包租公」將空屋租給其他應召站業者使用。
鍾男原先與緬甸籍李姓女子交往,並夥同李女兩名姊妹一起在台經營應召站,透過網路等方式攬客,而李姓三姊妹除了本身會講緬甸語外,也精通泰文,集團內的泰籍、緬甸籍賣淫女子,均由三姊妹負責照顧溝通及安撫。
之後,鍾男與李女分手,一群追求李女的男客、李女三姊妹的表姊夫都加入該賣淫集團,分工負責拉客、打掃、補充保險套、毛巾等事務,還有負責接送、生活照料、收取性交易抽成,集團分工明確,儼然成為家族企業。
檢警調查,該集團分為全套、半套服務,該集團抽成約為1/3,一個月每位小姐抽成可達9萬元。
2026/06/02 11: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200184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