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盼終結喪屍煙彈毒駕亂象 綠委提「4大主軸」籲中央具體改進

綠委陳培瑜今(1日)上午舉辦「拒絕喪屍上路!跨部會出擊,全面終結毒駕亂象」記者會,由左至右分別為綠委范雲、吳思瑤、陳培瑜,以及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台灣成癮學會前理事長黃三原。(袁茵攝)

國內近期陸續出現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後撞死人的事件,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態將研究提高刑罰。綠委陳培瑜、吳思瑤、范雲今(1日)建議政府可改善方向,包括修法提高毒駕刑責與分流規範、法制化重罰毒駕與同車連坐罰、檢討毒品分級與源頭打擊法規、修法精進成年、少年共犯調查程序,以及儀器升級、加強教育宣導、數發部要有直接下架販毒管道的權利。

陳培瑜今(1日)上午舉辦「拒絕喪屍上路!跨部會出擊,全面終結毒駕亂象」記者會,邀請范雲、吳思瑤,以及台灣成癮學會前理事長黃三原、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到場,以「抓得快,驗得準」、「修法規,嚴處罰」、「斷金流,封網域」、「深研究,重防護」等四大主軸,提出具體改進方案。

范雲表示,因為喪屍煙彈大多是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現行《菸害防制法》雖然禁止電子煙,但僅處罰「吸食」,並沒有納入「持有」,所以衛福部已將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將「持有」電子煙入法,違反將沒入並罰新台幣2000元至1萬;交通部已將毒駕納入高風險駕駛管理,通知毒駕者要辦理換照,並加以註記,且須經戒癮治療一定期間才可換新駕照。

范雲認為,還有可以改善的方向,會要求交通部、法務部跟內政部修法提高毒駕刑責與分流規範,現行《刑法》第185-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都將酒駕、毒駕規範在一起,法務部將研議分別規範;至於毒駕提高刑責、修正假釋門檻、擴大沒收犯罪車輛,法務部表達會儘速召開專家會議,儘速提出修法草案。

范雲指出,就法制化重罰毒駕與同車連坐罰,應請法務部修法明定毒駕者吊扣、吊銷駕照,提高罰鍰,要求完成戒治與講習才可報考、換發駕照;同時針對知情之同車乘客研議連坐處罰或幫助犯刑責,這需要交通部、法務部、內政部一同合作努力。

范雲稱,法務部、衛福部也應一起檢討毒品分級與源頭打擊法規,6月毒品審議委員會將研議,是否把依托咪酯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就可以加強管制與刑罰力道;並檢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三、四級毒品之刑度與裁罰;而法務部、司法院也應該修法精進成年、少年共犯調查程序,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檢察官於成少共犯案件之角色以解決第一線執法取證困境,目前司法院已允諾會提出草案。

吳思瑤也喊話中央政府需要跨部會合作、擴大查緝,希望地方政府一起來努力,且立法部門會積極回應,因此與會3綠委將嚴格監督後續修法作業。吳也提出2大破口,第一缺口是政府驗毒能力遠遠跟不上毒品進化速度,儀器升級才能有效防範跟因應新興毒品在身體代謝速度快的現況,也要協助醫療院所取得檢驗用標準品、提升醫師對判讀新興毒品經驗等。

吳思瑤說,第二破口是新興毒品販售管道多元,網路販毒是政府要集中火力加強查緝的地方,政府老是跟毒犯玩追逐遊戲,且目前確實跑比較慢,例如毒犯公然在LINE、Telegram等群組交易毒品,甚至有人形容「跟叫外賣一樣方便」,政府現行只能請數發部聯絡平台下架、讓網址失效,但毒犯很快就到別的社團另起爐灶,所以數發部應當有直接強制下架的權利,否則平台將成法外之地。

陳培瑜補充道,前總統蔡英文曾針對K他命大量教育宣導,未來如何結合教育部、衛福部進行教育宣導並往下紮根,以及滾動調整教育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警政署去年已辦了7000場教育宣導,感謝警政署這段時間的努力,但後續法務部、衛福部也要加強;衛福部現有15歲到45歲心理支持方案,民眾是因為什麼心理情況或生活環境導致施用毒品,希望能進行相關大型研究案。

翁德怡表示,法務部不斷提高依托咪酯毒品等級,但很難抑制其橫行,這有幾個原因,第一,現行在Telegram購買毒品不會留下紀錄,因此偵查上不容易抓到藥頭。

翁德怡稱,第二,目前警察使用唾液快篩,快篩陽性會再把犯嫌帶去驗尿,然而快篩屬急救章,科學上未完整研究其靈敏度跟特異性,所以在法律上僅用唾液快篩是不可行的,實際確認仍得再驗尿,問題是唾液快篩並非像呼氣酒測時間快,仍要花20至30分鐘,加上做完再帶去警局驗尿,對方也不見得馬上尿尿。

翁德怡說明,且依托咪酯半衰期短,尿液排出量也只佔全部排出量2%,剩餘98%都靠代謝排出,但依托咪酯現行檢驗閾值為每毫升50奈克,實在是太高了,所以目前陽性率會非常低,只要延遲一段時間檢驗就無法呈現陽性反應,所以希望能降低法律閾值、改變檢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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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1: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1001952-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