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個案變男友?女諮商師陷不倫,法官:未助修復反促離婚,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已婚男子接受婚姻與個人心理諮商期間,竟與擔任心理諮商師的女子發展戀情,不僅頻繁約會、入住旅館,還一同赴日旅遊並發生性行為。元配得知後怒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身為專業心理諮商師的女子明知個案已婚,卻未善盡專業角色,反而介入婚姻並要求對方儘速離婚,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
判決指出,女子小彤與丈夫阿皓於2019年結婚,婚姻目前仍持續。小彤主張,女子小思(均化名)為專業心理諮商師,曾擔任阿皓的個人心理諮商師,也協助處理婚姻諮商,理應清楚阿皓已有配偶,卻在諮商過程中逐漸與對方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
小彤指出,自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間,小思與阿皓不僅相約看棒球、看電影,還以陪病為名互動,進一步入住旅館、赴日本旅遊住宿並發生性行為,互動早已超越一般朋友分際,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與幸福,因此提告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面對指控,小思並未否認與阿皓交往及發生性行為,但強調自己是在特殊情況下陷入關係。她辯稱,阿皓當時再三表示已提離婚訴訟、婚姻早已冷淡破裂,甚至聲稱與妻子採「開放式關係」,加上有輕生與自傷傾向,讓她難以拒絕對方邀約與依賴。
小思寧還主張,自己是在阿皓保證不會與小彤復合後,才於2023年9月答應交往;後來得知阿皓與小彤於法院調解後決定維持婚姻,她曾要求分手卻遭拒絕。此外,她更反控小彤與阿皓聯手對她詐欺與恐嚇取財,導致她陸續交付56萬餘元,因此認為自己並無侵害配偶權可言。
不過,法院審理後並未採信這番說法。法官指出,雙方對話紀錄與相關證據顯示,小思寧與阿皓確有頻繁約會、旅館住宿及赴日同遊等行程,且小思也坦承雙方曾發生性行為,足認關係已超越一般社交往來,構成侵害配偶身分法益。
法院認為,小思身為心理諮商專業人員,對婚姻關係中的衝突與修復機制理應更加理解。即使阿皓曾抱怨婚姻失和、提起離婚訴訟,在雙方尚未離婚、且育有年幼子女的情況下,小思本應基於專業協助化解歧見,而非反向介入婚姻。
法官檢視對話內容,顯示小思不僅主動投入關係,還曾對阿皓表示「好想跟你睡覺」、「我不想等你離完婚又跟我說要等你訓練小孩」等語,甚至以情緒性言語要求對方儘速離婚。而所謂開放式關係僅來自阿皓單方面向小思的說法,並非小彤親自表示。
法官認定,小思與阿皓屬共同侵權行為人,原則上應連帶負責。不過,由於小彤並未追加丈夫為被告,且主張丈夫已願意賠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小彤已對丈夫部分責任予以免除,因此酌減小思寧應負責任比例。因使,判決小思須賠償50萬元。
2026/06/01 14: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100108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