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走進愛情的墳墓!新竹黃姓人夫以潘姓前妻的名字,買下一棟位在新竹縣的透天厝,但兩人感情生變離婚,雙方協議好黃男「繳清房貸」後,就把房子過戶歸還,但沒想到潘女賴帳,不但委託房中賣房子,還向第三方借款不還,導致房子遭法院假扣押,黃男為了保住房子只好吞下債務,待房貸繳清完,立刻向潘女提出告訴。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潘女應將建物所由全轉移登記予黃男,另須給付黃男協助償還的債務348萬3464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潘女原本是夫妻,為了給家人一個安穩的家,黃男咬牙向銀行貸款,買下新竹縣一棟透天厝,並將房產登記在潘女名下。無奈2018年12月,兩人感情走到盡頭,最終簽字離婚。當時雙方白紙黑字寫下協議,約定好只要黃男把房貸繳清,潘女就必須「無條件」把房子過戶還給黃男。
但潘女並未遵守約定,2022年2、3月間,潘女因為向黃男討錢失敗,偷偷找上房仲要把透天厝賣掉,黃男驚覺自己辛辛苦苦繳貸款的房子差點被整碗端走,嚇得趕緊向新竹地院聲請假處分並將房屋查封。
潘女並未就此放棄,發現房子賣不成,竟然找來另一名呂姓男子,以「借款300萬拒不清償」為由,讓呂男對房子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黃男只能咬牙吞下委屈,自掏腰包替前妻代墊了本金、利息加上執行費,總共高達348萬3464元。離婚7年多後,黃男終於在今年(2026)將房貸全數繳清,立刻前妻告上法院,要求討回房產與代墊的348萬3464元。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潘女、不僅沒有出庭辯論,連一張書狀都沒交。法官仔細勘驗土地建物謄本、離婚協議書及多筆支付命令等鐵證後,認定黃男主張屬實。最終判決潘女不僅得把透天厝的所有權無償移轉給黃男,還要將不當得利的348萬3464元全數吐出來還給前夫。可上訴。
2026/06/01 16:5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847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