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告別式當天突喊卡!弟堅持土葬害母遺體續冰存 4手足不忍了

告別式當天突喊卡!弟堅持土葬害母遺體續冰存,4手足不忍了,法官判決須返還遺體,並不得再阻止家屬火化、入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老婦過世後,5名子女竟因「火化或土葬」爆發激烈衝突,導致遺體在殯儀館冰櫃中長期冰存近4個月,手足們因此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認定,遺體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且多數繼承人早已決議火化入塔,被其中1名手足強行阻撓,已侵害其他共有人權利,因此,判決該名手足須返還遺體,並不得再阻止家屬火化、入塔。

根據判決,婦人於去(2025)年12月病逝,身後留下5名子女,包括4名原告手足與1名被告弟弟阿川(化名)。家屬原訂今年1月舉辦告別式後火化、入塔,不料,阿川卻在最後關頭反悔,堅持要替母親採取土葬,雙方當場爆發爭執。

由於告別式已安排完成,其餘手足為了避免場面失控,只能先取消火化程序,將母親遺體暫時冰存於殯儀館,不料,此後手足們嫌隙愈演愈烈,喪葬安排也陷入僵局。

4名手足主張,母親生前曾透露,希望百年後能與先逝兒子骨灰同放納骨塔,因此,家人多數決議應依遺願火化入塔。不過,阿川不但否認母親曾表達火化意願,還以宗教與身體完整性為由,主張應採土葬,甚至表示自己已另覓墓地。

4名手足指出,今年1月4名繼承人已正式達成共識,決議將母親火化並安厝塔位,但由於當初辦理冰存手續與切結書的人是阿川,依殯儀館規定,遺體領出必須由申請人簽署相關文件,導致其他他們即使占多數,仍無法將遺體領出火化,只能眼睜睜看著母親遺體長期冰存。

阿川則辯稱,原本家人曾同意由他負責安排後事,後來才反悔;他也曾依其他手足的要求,在母親靈前擲筊請示,獲得聖筊支持土葬,但對方事後又不認帳,因此拒絕配合火化。

法官審理認為,依最高法院見解,遺體雖具有特殊人格尊嚴意義,但法律上仍屬遺產的一部分,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其管理方式包括火化、土葬、安葬等,可依民法共有物管理規定,由多數共有人決定。

法院指出,本案5名子女應繼分均等,4名原告合計已達5分之4,超過法定3分之2門檻,因此對遺體火化、入塔的決議具有法律效力。阿川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持續控制遺體冰存狀態,已侵害其餘繼承人的共同管理權。因此,判決,阿川應將母親遺體返還全體共有人,並應容忍其他兄妹依決議辦理火化與入塔,不得再阻撓。

2026/06/01 07: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100001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