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基金會董事、三人調查小組發言人李德維31日表示,此案屬基金會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作成決議,對於基金會未尊重董事會決議與調查結果,三人小組深感遺憾。(圖/報系資料照)
馬英九基金會財務爭議持續延燒。針對基金會未經董事會討論即召開記者會,並以基金會名義對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提起刑事告訴,馬英九基金會董事、三人調查小組發言人李德維31日表示,此案屬基金會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作成決議,對於基金會未尊重董事會決議與調查結果,三人小組深感遺憾。
李德維指出,先前已有董事提議,三人調查小組完成報告後,應先提交董事會討論,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式,相關決議對基金會及董事會成員均具拘束力,因此三人小組在約詢蕭旭岑、王光慈期間,也曾希望兩人尊重調查程序,在結果尚未出爐前避免對外說明相關內容,兩人大致配合相關建議,不過,隨著事件持續升高,在調查報告完成後,基金會召開記者會展開攻防,三人小組也就沒有再特別要求兩人不得對外發言。
李德維表示,三人調查小組日前聲明主要有三項重點,首先,基金會未依原先決議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會討論,便逕自對外發言,不僅未尊重董事會,也未尊重調查小組結論,相關作法並不妥當,基金會不應忽視董事會的決策機制。
李德維說,其次,針對基金會提告蕭旭岑與王光慈,即便基金會方面稱係依董事長馬英九指示辦理,但此案涉及基金會重大決策,仍應由董事會作成正式決議。對於基金會未循董事會程序即採取法律行動,三人小組表達遺憾。
李德維指出,第三,既然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而三人小組調查工作也已告一段落,未來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作業。
對於基金會提告的效力問題,李德維認為,由於相關訴訟未經董事會決議,其法律效力仍有討論空間,不過,刑事案件任何人皆可提出告發,所以最後仍得由提出告訴者自行負責;三人小組始終認為,這件案子應循董事會決議程序,由基金會整體承擔責任,而非由個別人士單獨決定。
2026/05/31 12: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1343-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