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養子當提款機 養30年換來失聯!獨居老父補助卡關求斷親成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73歲獨居老翁,近30年前收養一名男童視如己出,辛苦拉拔長大,不料,養子成年後不僅長期無業、頻頻伸手討錢,甚至對養父惡言相向、疑似動手施暴,近年更突然出境失聯,讓老翁孤苦無依。由於養子名下存款問題,導致老人補助申請受阻,老翁無奈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法官判決准許。
判決書指出,73歲老翁阿清,早年於1997年依法收養男童小志(均化名),多年來視同親生兒子般扶養長大。不過,隨著小志成年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阿清表示,自己多年來獨自扶養養子,沒想到對方長大後卻始終沒有穩定工作,經常返家向他討錢,若拿不到錢便惡言相向。
阿清指控,近5年來,養子更幾乎音訊全無,偶爾返家也是伸手要錢。而且養子疑似早已出境離台,不知去向,讓年邁的他孤身住在破舊老屋內,生活困苦。由於目前他有意申請低收入戶及老人相關補助,卻因養子名下仍有存款與財產紀錄,導致資格審查卡關,里長因此建議他循法律程序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期間,養子小志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說明。法官傳喚里長作證,里長表示,阿清是里內長期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平時居住環境老舊簡陋,需要社會資源協助。
里長證稱,大約3年前還曾看過小志返家,但之後便再也沒有出現,鄰里間甚至傳出他已被送往國外。鄰居也曾反映,小志長期對養父缺乏照顧,沒有工作時就向老人伸手討錢,甚至疑似曾有暴力行為。法官另調閱移民資料發現,志誠已於2024年出境離台,之後再無入境紀錄,至今下落不明。
法院認為,收養制度本質上是建立擬制親子關係,除法律身分外,更應存在親情、扶養、關懷與精神支持。然而本案中,養子小志成年後長期未盡照顧義務,與養父阿清幾乎毫無聯繫,也沒有任何經濟扶養或情感互動,雙方關係早已名存實亡。
法院指出,阿清年事已高,理應獲得子女陪伴與照顧,但養子小志卻長年失聯、不聞不問,雙方感情與信賴關係已嚴重破裂,且難以修復,已符合民法所定「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要件。因此,法院裁定准許終止雙方收養關係。
2026/05/31 13: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100081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