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毒駕前科女又栽了!騎車返家遭警逮個正著 住處藏「喪屍菸彈」

基隆市警局查獲中年女子毒駕騎車,並查獲喪屍煙彈及安非他命等毒品,檢方向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翻攝照片/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情資,指一名40餘歲的洪姓女子涉嫌持有毒品,偵查隊隨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日前在洪女中山區的住處附近,將他攔下,並在其住處查獲依托咪酯煙彈3顆、安非他命數公克等相關證物。警方詢後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近來國內毒駕頻傳,單以基隆市來說,去年12月至今就發生多起毒駕肇事案,造成多人傷亡。為扼阻毒駕,檢警合作針對涉犯毒駕的嫌犯,都以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聲請預防性羈押。

二分隊偵查隊指出,日前接獲情資,指居住在中山區的40餘歲洪姓女子,涉嫌持有一批毒品,偵查隊隨即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偵查隊經過多方佈線蒐證,終於確定洪女的行蹤,日前在洪女住處附近埋伏。

當天下午4點許,就見洪女騎著機車往住處行駛,警方見狀當場將洪女攔下,並依法施以唾液篩檢,初步檢驗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後續警方也在洪女住處執行搜索,現場當場查獲依托咪酯煙彈3顆、安非他命數公克等相關證物。

檢方複訊時發現,認定洪女曾犯毒駕案件且有施用毒品慣行,佐以向他人借用交通工具於現今社會並非難事,故認洪女有反覆實施之虞,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1款預防性羈押規定,29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強調,警方將持續強力查緝毒品來源並嚴厲杜絕毒駕歪風,展現維護地方治安之堅定決心,並嚴正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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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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