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十年死黨與妻嘿咻!綠帽尪親睹「激情現場」 法官判賠30萬

桃園一名男子阿偉(化名)與妻子小花(化名)育有3名子女,家庭美滿,沒想到竟遭「十年死黨」阿中(化名)背叛,直接在他家中與其妻發生性行為,甚至遭阿偉親眼撞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偉(化名)與妻子小花(化名)育有3名子女,家庭美滿,沒想到竟遭「十年死黨」阿中(化名)背叛,直接在他家中與其妻發生性行為,甚至遭阿偉親眼撞見。阿偉身心崩潰,怒告對方求償1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中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偉與妻子小花於109年結婚,與被告阿中是阿偉的大學同學兼死黨,結識超過10年,經常結伴出遊。114年3月間,阿偉體恤妻子照顧家庭辛勞,提議妻子邀約胞妹一起去酒吧小酌,妻子胞妹隨後又找來阿中。當晚一行人酒後返回阿偉住處,阿中表示要借住3樓客房,小花也稱要與妹妹同睡該處,阿偉不疑有他,便獨自上4樓照顧3名年幼子女。

不料深夜時分,阿花胞妹突然傳訊說「已返家」,阿偉驚覺不對,下樓查看,竟親眼目睹阿中與妻子正在進行性行為。阿偉當場崩潰,強忍悲痛錄下證據。事後阿中狂傳訊息道歉:「對不起,我一時意亂情迷……可以的話我明天過去跟您跪下道歉」,甚至還說出「你以前偷看我女友穿很辣,我會興奮」、「想尋找刺激」等扭曲言論,讓阿偉怒不可遏。

阿偉在法庭上悲痛陳述,遭十年好友與妻子雙重背叛,親眼所見的性交畫面在腦中揮之不去,導致他夜不能寐、生不如死,最終婚姻破裂,獨自撫養3名子女,精神受極大痛苦,因此求償100萬元。

不過阿中辯稱,「配偶權」並非法律上權利,且反指阿偉自己也在婚姻期間與其未婚妻傳送曖昧訊息,包括「好像有點想你耶」、「超可愛的愛了」、「我只知道我很喜歡跟你在一起的感覺」等語,甚至討論接睫毛、帶有性暗示的對話,主張阿偉的婚姻早已破裂,自己並無造成損害。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婚姻具有「排他性」,配偶互負忠誠義務,民法第195條第3項明定保障「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阿中明知小花為有夫之婦,仍在阿偉住處發生性行為,嚴重破壞阿偉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官同時指出,就算阿中個人有「換妻」或NTR等特殊性癖好,也必須在尊重他人意願的前提下,取得包括阿偉在內的所有當事人同意,絕不能以「自己可以接受」作為合理化或減輕侵權責任的理由。

至於阿中反指阿偉與其未婚妻曖昧,法官並未採納作為減輕賠償的主要依據。考量雙方學經歷、經濟狀況及阿偉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判決阿中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5/30 06: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3000002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