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當年曾爆「誰沒有拿過我爸的錢?」引起軒然大波。(圖/中天新聞資料畫面)
前總統陳水扁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洗錢,因病停審,2024年時一審判定追訴權時效消滅,判決免訴,最高法院28日認定追訴權時效確實已完成,全案免訴確定。前立委沈富雄表示,陳敏薰走總統夫人路線,這讓他想起當年他介入的陳由豪事件。而當年的捐款,都是大部分給陳水扁,然後陳水扁才發,所以他的女兒陳幸妤一天到晚講,你們誰沒有收她爸爸的錢,其實這是有道理的。
沈富雄29日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表示,當年陳敏薰這件事,讓他想起他介入的陳由豪事件,並沒有要圖利自己。那時就是他們這些公職人員,都有責任募款的責任額度, 陳由豪因為他有錢,所以他幾個好朋友,像前台南縣長、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前副總統呂秀蓮,還有他,因為都有困難。所以責任額,陳由豪都負擔一部分。然後一筆比較大的,就請他帶陳由豪去阿扁的家,阿扁不在。
主持人趙少康問,「給你們就好,給阿扁幹嘛?」沈富雄回應表示,很多人捐款給民進黨,是不熱心的,要捐給阿扁才有用,因為捐給阿扁,阿扁有感覺,捐給中央,中央是一個機構哪有感覺。所以最後的捐款,都是大部分給阿扁,然後阿扁才發,就是這樣。所以他的女兒陳幸妤一天到晚講,你們誰沒有收她爸爸的錢,其實這是有道理的, 也是有倫理在的。
沈富雄回憶說,阿扁也派了一個姓郭的人士,拿了好像200萬,到辦公室要給他,就是大家都有份的;他說不用,因為錢夠,請那位人士再帶回去。
沈富雄認為,這件事情當時是合法的,但是為什麼會有事?捐獻是合法的、合理的,但因為吳淑珍否認他們去過她家,這是天大的謊言。連他們去過她家,都不承認,當時去她家,把錢繳了以後,他們就離開了,在車子裡頭有司機,還有他和陳由豪。阿扁他們拿到錢還是有反應的。吳淑珍馬上打電話給阿扁,阿扁馬上打電話給陳由豪,阿扁確認錢到了, 故事真相就是這樣。他強調,當時這一切都是合法的,壞就壞在當時的總統夫人否認。否認就完蛋了,因為當時正在選舉,所以總統候選人的夫人說謊,陳由豪是堅持有這一回事。
主持人趙少康認為,其實那時候沒有《政治獻金法》,還是有《所得稅法》、《洗錢防制法》,就是你送的錢有一個免稅額,收的錢沒有責任,收的人送的人超過一個額,是要繳贈與稅,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法律問題。
2026/05/29 23:5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4471-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