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劉姓男子去年到某醫院急診室就醫時,無故朝護理站丟擲尿袋,導致尿液噴濺到場護理人員,妨害醫護業務;事後醫院報警,劉男被依法送辦,偵審期間他都認罪,被法院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於2025年7月3日上午8時8分,在彰化某醫院急診室就醫時,竟無故朝護理站丟擲其尿袋,導致尿袋破裂噴灑到在場護理人員,更妨害當時正在執行醫護業務的女護士。
事後醫院報警,劉男被依法送辦,被檢方依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偵審期間,劉男都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5/29 11:5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4700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