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漏水死不認帳抓到了! 「含水率+紅外線」技師鑑定揪真相

漏水死不認帳 抓到了! 技師鑑定「含水率+紅外線」揪真相,樓上屋主必須全面修繕至「不漏水狀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長期飽受樓上漏水困擾,家中主臥室牆壁、天花板不僅滲水,還出現大片壁癌,多次協調無果後怒告樓上鄰居。案件歷經鑑定與多年訴訟,二審法院最終逆轉改判,認定漏水源頭確實來自4樓浴室,樓上屋主必須全面修繕至「不漏水狀態」。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小宛為一處公寓的3樓屋主,而樓上4樓則由男子阿明(均化名)所有。小宛主張,從2022年開始,她家的主臥室牆壁與天花板陸續出現滲水、壁癌及油漆剝落情形,嚴重影響她的居住品質。

她認為,問題源頭來自樓上浴室漏水,因此,提告要求阿明修繕,並聲請專業鑑定。案件經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後,確認3樓主臥室牆壁與天花板漏水,確實與4樓浴室滲漏有關。不過,一審當時認為證據仍有疑義,判決敗訴。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法官再度要求鑑定機關補充說明。

鑑定單位指出,經過含水率檢測、紅外線檢測及積水試驗後,確認4樓主浴室為滲漏源頭。尤其靠近主浴位置的地板含水率增加高達13倍以上,遠高於其他區域,足以證明水氣由4樓主浴向外擴散。法院指出,鑑定過程中不僅採取積水前後比對,還利用紅外線熱像檢測排除空氣潮濕等環境因素干擾,因此鑑定結果具有相當可信度。

阿明辯稱,漏水未必來自主浴,也可能是空氣潮濕、其他樓層滲漏或檢測誤差造成,甚至質疑鑑定方法不夠嚴謹。但法官認為,鑑定人已詳細說明檢測原理與過程,且曾二度檢測確認結果一致,足認漏水來源就是4樓主浴。法院也發現,4樓主浴外牆已出現油漆起泡、破裂及壁癌,顯示內部確有長期滲漏現象,進一步佐證鑑定結論。

二審法官認為,依《民法》第767條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對自己專有部分有修繕維護義務,若因此妨害他人所有權,他方可請求排除妨害。因此,法院廢棄原審敗訴判決,改判阿明須依鑑定建議,拆除4樓主浴120公分以下防水層,重新施作防水工程並恢復浴室裝修,修復至完全不漏水狀態為止。

2026/05/29 11: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118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