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16歲少年「新爸爸」卻被打槍!親生父一句話成關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少年因長年與繼父同住,主動表達希望被收養,甚至直言「感受到父愛」,母親也力挺由現任丈夫收養兒子,盼建立完整家庭。不過,親生父親堅決反對出養,強調自己從未放棄孩子,更持續探視與支付扶養費。法院審理後認為,生父並未完全失職,也未放棄親子關係,最終裁定駁回收養聲請。
根據判決內容,男子阿宏與妻子小涵提出聲請,希望收養小涵與前夫阿建所生的16歲兒子小宇(均化名)。雙方已簽署收養契約,並獲生母小涵同意,因此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
小涵向法院表示,前夫阿建罹患思覺失調症,過去曾突然跑到學校帶走孩子,之後又失聯,讓孩子長期處於不安定狀態。她指出,雖然生父偶爾會給幾千元教育費,也曾帶孩子去祖父母家,但互動並不穩定,只要病情發作就會中斷聯繫。
小宇也在法院坦言,小時候生父阿建雖偶爾接他出去,但幾乎不太互動,「只會給我手機玩」,真正照顧生活起居的多半是祖父母。他提到,兩年前生父突然跑到學校找他,行為怪異,讓他感到害怕。相較之下,繼父阿宏願意傾聽他的心聲,「讓我有父愛的感覺」,是他主動提出希望被收養。
不過,親生父親阿建在法院堅決反對。他強調,自己雖曾因精神疾病接受治療,但多年來都有規律服藥,也從未放棄孩子。他表示,離婚後仍持續探視及支付扶養費,直到2024年,前妻小涵突然拒絕讓他見孩子,甚至更換聯絡方式,讓他無法再與兒子接觸。
阿建表示:「我很喜歡孩子,也不想切斷親子關係。」他強調,自己並未將孩子帶離學校,只是關心學習狀況,希望未來還能修補父子感情。法院另委託社福機構進行訪視,報告認為,阿宏具備收養適任性,少年也確實有被收養意願,雙方已建立穩定依附關係;但生父阿建仍有維持親子關係意願,不願放棄父子身分。
法官審酌後指出,雖然生父與前妻離婚後,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但生父並未完全放棄探視,也持續提供扶養費,難認其有「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情形。法院認為,若建立新的親子關係,卻必須以切斷既有親情為代價,未必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法院認定,本案不符合《民法》規定的例外情形,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2026/05/29 13: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529001218-260402






